产品系列:CN工业連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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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75,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847,020.5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定位于自动化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以“打造世界一流视觉企业”为目标,致力于为下业实现自动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奥普特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成立之初,以机器视觉核心部件中的光源产品为突破口,奥普特进入了当时主要为国际品牌所垄断的机器视觉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将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其他机器视觉部件。奥普特自主产品线已覆盖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工业相机、视觉系统等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在工业读码器、3D激光传感器及深度学习产品方面完成布局并取得了初步的销售突破。同时,奥普特以产品核心技术为基础,建立了成像和视觉分析两大技术平台,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业应用的专有技术(Know-How),形成了多层次的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在智能装备中实现视觉功能,提高机器视觉系统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带动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司依靠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积累形成的技术体系,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附加值的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
公司的主要产品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研发能力是关系公司在行业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公司的研发主要包括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
对于基于各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公司坚持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一方面公司通过包括对光学成像、图像处理、深度学习、3D视觉技术、异构计算等技术的研究,为产品研究夯实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贴近客户需求不断研发改进既有产品,有效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此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轨迹,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和布局。
对于基于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针对客户具体的需求和应用场景进行的方案研发。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千变万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如被摄目标自身的大小、形状,机器视觉所在设备的自身结构、速度等,对机器视觉系统的影响,才能设计出合适、可实现应用目标的方案。第二个层次是从若干客户的各种具体应用场景中对解决方案进行总结研发,提炼出在一定应用场景下相对普适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向客户提供更优化、简洁、高效的产品和服务。第三个层次是将应用数据反馈回具体的机器视觉软硬件层面,总结出产品改进和新品开发的路线,促进产品的研发。
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主要依托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带动产品的销售,主要客户类型包括设备制造商、设备使用方、系统集成商/贸易商等。
机器视觉是智能装备的“眼睛”和视觉“大脑”,是实现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部分。而机器视觉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客户对于机器视觉能够实现的功能和能够达到的效果有一定的疑虑;且机器视觉功能的实现受到多种变量的影响,一套高效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的设计需要大量的经验数据,而机器视觉的使用者往往较难积累足够的机器视觉应用经验数据库。因此,在销售机器视觉部件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尤为重要。通过对行业特点的分析,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公司建立起了以向客户提供机器视觉解决方案,从而带动产品销售的业务模式。
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包括五金塑胶件、电子电器件、LED、光学件、PCB(A)、线材、接插件、包装材料等,用于生产自产产品。由于公司自产产品线较多,每条产品线涉及的原材料有较大差别,而公司整体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该部分原辅料的采购具有品种极多、单品种采购量较小等特点。另一部分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外购成品,主要包括相机、镜头等。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目前产品线或产品型号尚未覆盖的部分。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发货计划制定原材料和外购成品采购计划。对于交付周期较长的材料和成品、一般通过销售预测确定预计使用量并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和成品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和销售。
公司销售的产品中自主生产的产品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工业读码器、3D激光传感器、视觉开发包、深度学习,智能视觉软件产品等。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自产的产品品种和系列逐渐增多。
在这些自主生产的产品中,根据常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大小进行区分,自主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情况如下:(1)光源产品,包括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非标光源主要是在标准光源的基础上对尺寸、照度、均匀性等指标进行调整或者组合;(2)光源控制器产品,以标准产品为主,少量非标型号是在标准产品的基础上,对某些特定指标,如电流、电压等,进行强化或者其它特别设定;(3)自主镜头、相机、视觉控制器、视觉处理分析软件,均为标准产品。上述标准或者非标准的产品,依托公司的应用技术和向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组合,从而在各种各样的应用场景中,实现各异的视觉功能。因此,解决方案层面,公司的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具有定制化、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随着行业方案的批量应用及深度积累,逐步实现行业方案及产品和交付的标准化。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按照销售预测保持一定安全库存的生产备料模式,以保证生产的平稳性和交期的灵活性。对于较为常规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模式。即根据历史订单数据、下游市场情况等信息进行销售预测并确定安全库存水平,在考虑上游供货周期的基础上,以该库存水平为目标,调节生产节奏,提前排产,以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对于常用程度较低、应用范围较窄的非标准产品,公司采用“按单生产”模式。即以订单为导向,按照客户需求的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来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备料排产。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器视觉行业,机器视觉率先发生和发展在基础科学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地区,在全球的发展历史不过半个多世纪。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全球范围,以技术革新速度和工业发展之有利形势,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机器视觉行业启蒙于20世纪90年代,从代理国外机器视觉产品开始,经历了启蒙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少数本土机器视觉企业才逐渐开启自主研发之路。本世纪10年代左右,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水平的进步,特别是3C电子、新能源行业自动化的普及和深入,本土的机器视觉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加工中心,中国正成为世界机器视觉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应用范围几乎涵盖了包括3C电子、新能源、半导体、汽车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根据工信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国内满足率超70%。随着我国工业制造领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的加深,机器视觉将得到更广泛的发展空间。
机器视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需要在包括成像、算法、软件、传感器等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需要持续的大量研发投入。因此,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技术的积累,产品线逐步拓展至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工业读码器和视觉控制器等全套机器视觉主要核心部件。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3C电子、新能源、半导体、汽车等多个领域,协助下游客户建立和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并为公司技术发展和应用经验的沉淀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也已建立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线中。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机器视觉规模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根据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发布的《中国机器视觉市场研究报告》的统计,中国机器视觉行业规模从2018年的101.80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44.20亿元,复合增长率达19.02%。得益于宏观经济回暖、新基建投资增加、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制造业自动化推进等因素,中国机器视觉行业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从2021年的180.70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96.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8.0%。
报告期内,新技术和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公司下游产业链发展势头良好,机器视觉的需求稳步增加,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深度学习相关技术的持续进步显著提升了机器视觉技术解决工业问题的能力,加快了机器视觉向更多行业渗透的速度。目前主流的机器视觉技术仍采用传统方式,即首先将数据表示为一组特征,分析特征或输入模型后,输出得到预测结果,在结构化场景下定量检测具有高速、高准确率、可重复性等优势。但随着机器视觉的应用领域扩大,传统方式显示出通用性低、难以复制、对使用人员要求高等缺点。深度学习对原始数据通过多步特征转换,得到更高层次、更加抽象的特征表示,并输入预测函数得到最终结果。深度学习可以将机器视觉的效率和鲁棒性与人类视觉的灵活性相结合,极大地拓展了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深度学习相关算法不断迭代优化,很多原来处理效果不佳或处理性能不足的机器视觉问题逐步得到较满意的结果,从而有效扩大了机器视觉技术的市场潜力。
传统的机器视觉技术主要基于2D图像的处理分析实现测量、检测、引导、识别等功能。3D视觉技术是对传统2D视觉技术的重要补充。3D视觉技术利用3D视觉传感器采集目标对象的3D轮廓信息,形成3D点云,进而可以实现平面度、翘曲度、段差、曲面轮廓度等3D尺寸量测、3D空间中的机器人引导定位、基于3D信息的检测、识别等各种丰富的功能。3D视觉技术,提供了丰富的三维信息,使机器能够感知物理环境的变化,并相应地进行调整,从而在应用中提高了灵活性和实用性,扩大了机器视觉的应用场景。
高精度成像技术是机器视觉行业始终追求的技术发展目标。高精度成像需要光源、镜头、相机等各部分的精密配合。在光源技术方面,技术的发展方向包括新的光源类型、更全面的波长覆盖、创新的光源布局等;在镜头和相机方面,提供更高分辨率的产品是行业持续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机器视觉是机器设备收集、理解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工业4.0和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随着《中国智造2025》战略的推进,我国工业制造领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的加深,机器视觉将得到更广泛的发展空间。横向上,机器视觉将应用在更多的行业领域。根据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的调查,我国机器视觉应用以制造业为主,其中又以电子行业、平板显示、汽车、电池等行业为主。随着智能制造的推进,将会有更多的行业引入机器视觉。同时,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型产业的兴起,也有望进一步拓展机器视觉的市场空间。纵向上,机器视觉在现有领域的深度拓展将带来新的行业增长。机器视觉在各行业的初始应用往往是在要求较高的生产环节的检测中。随着机器视觉技术的普及、成本的下降,机器视觉在生产环节中的应用逐渐得到深化,逐渐发挥机器视觉识别、测量、定位等其他功能。以手机的生产制造为例,机器视觉从最初只应用在个别关键环节的检测中,发展到如今,已经几乎应用在从零件到模组再到整机等各个生产环节,参与到了从零部件识别到整机组装的各项功能中。类似手机行业的这种深化过程,将会出现在其他行业中,从而扩大机器视觉在现有的行业中的市场空间。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2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5.04%,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能源行业收入增长,电子原材料价格上升;同时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员工增加,职工薪酬、差旅费、研发物料增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同比增长60.29%、-1.46%、79.36%。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0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资金理财收益增加、政府补助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3.19%,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长。净利润增速低于收入增速主要是毛利率较低的新能源收入占比提升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销售人员扩充力度,压制了短期净利率水平。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864,741.10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75,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847,020.5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公司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制度》《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九项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2020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00.00股,发行价为7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9,975,479.60元,余额为人民币1,548,488,320.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9,316.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5,969,003.7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6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1,666,821.9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6,084,464.15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77,499,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35,969,003.72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9,281,282.42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29日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0290-1号)。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2,513,960.37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9,070,115.44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43,844.93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7387-2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苏州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署了现金管理协议及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077,499,000.00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奥普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普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奥普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奥普特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1.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864,741.1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75,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847,020.5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